🙉猴污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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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红绿蓝——红

#这是一个敲可爱的目录君(看目录点这里点这里点这里)


文/猴妹er


你若问我初恋是什么颜色的,我会说,红色。

人生中第一个喜欢的人,理所应当的会让我付出全部的真心与热情,何况我喜欢的人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。

他有着特别的名字——易烊千玺。

没错,就是你知道的那个易烊千玺。不然你以为这世上还会有第二个人叫这个名字吗?

我才不是他的粉丝,我喜欢他的时候他还不是家喻户晓的明星,他只是我班的团支书,是坐在我前面的同班同学。

他成绩好,班里的第一名常常被他霸占着,很偶尔的我才能把他从第一的位置上挤到第二。每次被他抢了第一,我都气鼓鼓的把卷子往桌子上一摔,下次,一定超过你。他就笑,那你加油。

他很酷,不爱说话,下课的时候也是一个人老老实实的坐在那看书做题。任其他同学闹作一团,他都不被影响,那气场仿佛毛爷爷当年于闹市中读书一般。我偶尔盯着他后脑勺发呆,偶尔凑到他旁边说一句,有不会的尽管问我,反正我也不会告诉你。他就嫌弃的赶我走,去去去,别打扰我学习。

他又多才多艺,给我们表演过吉他,钢琴,葫芦丝,街舞,班里的联欢会学校的联欢会他一个人就能承包了。每次他表演完我就扯着嗓子拍手叫好,直到他下台红着脸走过我身边说一句别喊那么大声。我才不理他,还是一边拍手一边冲着他说,烊烊好帅。直到主持员报幕念到我的名字我才罢休。

我绞尽脑汁冥思苦想的情话,深情也好,幼稚也罢,全被我一笔一划写在便利贴上,再在下课的时候装作不经意的往他桌子上一拍。不顾他抬头看我的眼神,跑到一旁和同学嬉闹起来。

他每次看完便利贴都会说我的字丑,我不服气,我也是从小练书法的人,写的虽不比他好,也绝不是丑啊。可他说他的,我还是照写不误。还叫他收好,待我日后成名了好拿去卖掉。结果后来成名的是他,不是我。

他是个要一边学习一边工作的人,为此耽误了不少学校的课程,他不来上学的时候是我听课最认真的时候。我把老师讲课的内容拿录音笔录下来,再把板书认认真真的抄到笔记本上。他说我的笔记本只有他不来上课的时候才会发挥作用,以后应该为了我好好听课少来学校几天。我心想他还是不要缺课太多吧,他不来学校的日子,我就像霜打的茄子,不仅做什么都提不起兴致,就连饭量都小了。

我和他一个小组,吃午饭的时候总要到他碗里抢两口吃的,再把同组其他同学碗里的肉抢过来塞到他碗里。他每次都敲我脑袋说别人会吃不饱,我都理直气壮的严肃回应他,你得多吃肉长大个。待他一个人吃完小组四个人的鸭腿之后,我又带头喊他腿儿。

我每天早上六点二十分准时到学校,把牛奶和蛋糕塞进他的书桌再蹦跶着到学校门口等他。看着他迈进校门,我再绕道他身后拍他肩膀。乐此不疲的装偶遇,他很笨,根本看不出来。直到有天我忘记了把书包背出来,他酷酷的笑了一下说了句,好巧啊,每天都能碰到你。

我会盯着他把牛奶和蛋糕都塞进肚子里,还会故意对他说,不知道是哪个小天使每天给你送吃的哦,好羡慕。他会突然回头盯着我说一句,希望小天使明天送来榴莲味的蛋糕。我就会红着脸在第二天塞进去榴莲味的蛋糕。

三年的时间也没有多长。

好似一眨眼就要毕业挥手说再见了。

毕业照我硬是站在了他的前面,微微侧身,微笑。照片上看不到我偷偷拽着他的衣角。

以后或许还是会有人暗戳戳的和他比成绩,还是会有人盯着他的后脑勺发呆,还是会有人在便利贴上写幼稚却真心的情话,还是会有人为他的表演旁若无人的拍手叫好,还是会有人为他认认真真的记笔记,还是会有人从他碗里抢走自己并不爱吃的肥肉,还是会有人给他起好玩的绰号,还是会有人每天给他送牛奶和蛋糕,还是会有人在校门口等上十几分钟和他偶遇……

我为他做的,还是会有别人再为他做。

而我为他做的,我不会再为别人做。

他是我人生中唯一的初恋。

他是红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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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打算写个三色系的小说,写完这篇阿千的却发觉也算不上小说。

反正我也说过我是不擅长写小说的人。

ヽ(。ゝω千。)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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